为总结赣榆区2022年度文学创作成绩,评选表彰优秀文学作品,引导精品创作,推进赣榆文学事业高质量发展,助力谱写“强富美高”新赣榆现代化建设新篇章,由赣榆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,赣榆区作家协会、连云港御龙茶业有限公司承办的“芦阳春杯”第九届“和安文学奖”评选正式启动,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评奖范围
1.评选时限: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。
2.参评对象:通过赣榆区作家协会认证的区作协会员、2022年度新发展的区作协会员。
3.参评作品:评选时限内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出版物发表、出版社公开出版或获奖的原创文学作品,均可申报参评;在国内外非官方主办报刊发表或征文中获奖的作品,不在评选之列。报刊发表作品以发表时间为准,出版物以版权页上的出版时间为准,获奖作品以获奖证书颁发、表彰文件印发或获奖信息媒体发布时间为准。
二、奖项设置
1.第九届“和安文学奖”共设小说奖、诗歌奖、散文奖、报告文学奖、文学评论5个奖项:
(1)小说奖评出获奖作品1部(篇),以长篇小说、中篇小说、短篇小说、微型小说的结集或单篇作品参评;
(2)诗歌奖评出获奖作品1部(篇),以诗集、组诗或单首诗作参评;
(3)散文奖评出获奖作品1部(篇),以散文集、杂文集、随笔集或单篇作品参评;
(4)报告文学奖评出获奖作品1部(篇)(含纪实文学),以报告文学集或单篇作品参评;
(5)文学评论奖评出获奖作品1部(篇),以文学评论集或单篇作品参评。
2.各奖项奖金或奖品视具体情况而定。
三、奖项申报
1.由作者本人直接向区作家协会申报,或由区作家协会各创作委员会分别推荐。
2.每位申报者只能选一个奖项申报,每位申报者限报一部(篇)作品参评(诗歌可以是一组或一首)。
3.合著、合作作品可集体申报参评,署名在前两位的作者也可以提出个人申报参评,但必须征得合著、合作者同意并附有书面同意材料。
4.申报集体或个人须填写《赣榆区文联、作协第九届和安文学奖申报表》;提供作品原件或图片,作品集须提供原件;获奖证书须提供原件或表彰文件图片。
5.申报作品原件、获奖证书原件待评审结束后退还。
6.作品申报时间:自评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开始接受申报,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12:00,逾期不予参评。所有申报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赣榆区作家协会邮箱(gyxzjxh@163.com)。联系人:李厥岩,手机:13912177454(681466)。
四、评审程序
聘请区内外有影响的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负责评审工作。
五、表彰颁奖
区文联、区作协对获奖者给予表彰,颁发奖金或奖品、获奖证书。
附件:赣榆区文联、作协第九届和安文学奖申报表
连云港市赣榆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连云港市赣榆区作家协会
2023年1月20日